居间合同纠纷律师-各种合同纠纷律师

发布时间:2023-01-16 21:43:33 来源:公司

从我们开始订立合同,一直到合同履行完毕之后,这段期间其实都是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因合同带来的风险,需要注意一旦产生了合同风险的话,多数情况下都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合同当事人了解清楚了怎样防范合同风险之后,才能在实际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更好的保护自身合法利益。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依据:《中华共和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三十二条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房屋买卖过程中,如果卖方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可对卖方处10倍的罚款。但对10倍赔偿没有规定,如果合同有约定10倍赔偿的,用10倍赔偿,但违约赔偿过高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减少。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中华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订货合同可以转让。但如果订货合同一方没有通知另一方,擅自与第三人订立转让订货合同的,该转让行为对订货合同另一方不具有约束力,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转让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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